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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大比數三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指,將懲罰分兩級制是為了加強對舉報者的保障,又認為最高監禁3個月已有足夠阻嚇力。
修例提出將社工、教師、醫護等25類專業人士列為強制舉報者,並訂立「兩級制」刑罰,如無舉報虐兒個案屬情節嚴重,最高可判監3個月以及罰款5萬元。
在立法會大會審議期間,有議員關注罰則太輕,計劃提出修訂,將最高監禁刑期增至1年。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北)田北辰:「不嚴重的就罰款,嚴重的就加重,為甚麼分完罰則後,仍然還是嚴重的是全世界最低,這樣還怎樣殺一儆百?」
立法會議員(新界北)張欣宇:「如果你餵野鴿最高都是判一年,其實保護野生動物我們都這麼重視,對於保護兒童,採取更嚴厲的措施是不是天經地義。」
亦有議員反對刑罰再加辣。
立法會議員(社會福利界)狄志遠:「是留有案底,專業資格是會被取消,這個是一個巨大阻嚇作用,足夠提醒我們大家積極關注虐兒問題,我們毋須在刑罰再加碼。」
立法會議員(九龍東)鄧家彪:「在這種這麼高的刑罰下,放在這麼多專業人士,全部就會變成我一開始發言所說『機械式舉報』,我不理會了,有瘀痕就馬上填表,小朋友不開心就馬上填表,這個是否我們想的?」
最終田北辰未能提出修正案,他在三讀時投下棄權票,其餘在席議員都投贊成。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會後見記者,指條例罰則已取適當平衡。
孫玉菡:「仔細聆聽了法案委員會過去一年的討論,考慮所有大家不同意見,作出今天的決定,就是提出修正案,重點是我們堅持有監禁罰則。我們相信所有的專業人員是願意和樂意配合政府,作出強制舉報的要求,只要有監禁的條文,就會有足夠的阻嚇力。」
修例亦會加入免責辯護條文,容許專業人員向法庭以合理辯解為理由不作出舉報。政府預料明年下半年會向專業人士舉行簡介會,條例將於刊憲後18個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