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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消防安全建築物修例法案,建議賦權政府部門為未遵從消防指示的樓宇代辦工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希望透過修例,協助有困難的業主提升舊樓消防安全水平。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我想強調,維修及妥善保養私人屋苑的樓宇、私人樓宇,包括進行所需要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是業主的責任,政府只會在特殊的情況下,才會為不遵從條例的樓宇去進行代辦工程。主席,我們有必要藉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推出具針對性的措施,協助有真正困難的業主去遵從法例的要求,以及提升業主自行遵從條例的比率,改善舊樓消防安全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