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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投資推廣署至今接獲逾340宗「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俗稱投資移民)申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會研究將吸引家族辦公室的政策跟「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有更多聯動。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於今年3月推出,截至上周五(5日)止,投資推廣署共接獲346宗申請,其中117宗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有4宗已完成在港投資3000萬元,獲入境處批出簽證。
許正宇出席財經事務委員會時指出,會研究將吸引家族辦公室的政策,跟「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有更多聯動。
許正宇說:「例如申請用這3000萬港元(來港),如果他真的希望在香港設立家辦,他可以在申請裡面剔一剔,(投資推廣署)署長領導的家辦同事就會跟進。」
他又重申,現階段無意將本地住宅物業納入「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投資範圍內。
許正宇說:「由於房地產供求比較敏感,坦白說,住宅的民生性很強,加上我們希望申請人能將資金投放於金融市場及非住宅房地產市場,以增加市場流動性。」
對於計劃要求申請者證明個人擁有最少3000萬元淨資產,有議員質疑投資推廣署為何不將申請者的聯名資產納入計算範圍內。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陳仲尼說:「有不少申請人,絕大部分都是全家來港,並非單人來港,難道申請時要將共同資產分開?」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說:「我們批出淨資產申請後,申請人真的需要投資,要以個人名義投入,若他無法肯定,甚至要變賣太太的資產才有足夠資金投資,其實份額較難做到控制清楚。」
投資推廣署又稱,這類申請人並非他們的目標客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