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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兩名視障人士五月底乘坐香港快運航班時,起飛前被機組人員告知未能通過安全評估要下機。失明人協進會強調,多年來絕大部分視障人士有能力達標。平機會指不評論個別個案,但相信事件不涉及歧視。
兩名失明人士五月底乘坐香港快運航班「趕落機」,快運的解釋是,地勤及機組人員是按照標準安全程序,評估兩名乘客的情況,由於評估需時耽誤他們的行程,已致歉作出補償。
我們翻查資料發現民航處及平機會分別在2015和17年,均對本地航空公司應如何協助行動不便人士制定指引。其中民航處在員工培訓方面,明確舉例指出極少情況下,一旦起飛前機組人員才發現乘客無法獨立照顧自己,需要安全助理同行,而要對方下機屬於合法拒載,包括無法自行解開安全帶,或在無人幫助下,前往緊急出口等。
失明人協進會強調,絕大部分視障人士有能力做到這些安全要求,兩位當事人在買機票時,亦已經和航空公司提早聯絡。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黃俊恒:「視障朋友幾十年以來,一直都可以安全、順利地獨自搭飛機是沒問題的。究竟是否機長下的決定?我們不知道,快運沒有說。我們都期望他會去澄清究竟是誰下這個決定,到今天我們都不知道誰下的決定。」
平機會指不評論個別個案,惟相信事件不涉及歧視。
平機會主席林美秀:「看回次序,航空公司嚴格來說不是歧視他,而是程序上出了問題。他沒有不允許他搭飛機,如果歧視他,就是因為他殘障就不允許他搭飛機,但是他(航空公司)沒有,他知道要有一個安全的考慮,是在評估的時間出了問題,令當事人不開心,要搭乘下一班機。」
她又說,平機會在2019年至去年共接獲11宗有關航空公司的投訴,建議航空公司改善現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