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名民間電台主持和嘉賓被控非法廣播,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律政司撤銷其中16名電台節目嘉賓的控罪。
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多名主持和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廿多名被告,審訊前在法院外示威,批評電訊條例過時,要求開放大氣電波。他們又在庭上為被告之一,已故支聯會前主席司徒華默哀一分鐘。
被檢控的其中19人是節目嘉賓,其中3人無出庭,要押後處理。其餘16人,包括5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慧卿等,律政司決定撤銷他們的控罪。
律政司表示,考慮到他們只是嘉賓,案件已拖延一段時間,繼續審訊不符合公眾利益,所以撤銷控罪,但強調並非因為證據不足及之前終審法院的判決,而有這個決定。律政司重申,會繼續檢控案中其餘5名營運電台的成員,包括台長曾健成及一間相關公司,被撤銷控罪的人士向法庭申請取回訟費。
案情指,廿多名民間電台成員和嘉賓,08年起曾經營運或參與民間電台節目,涉嫌違反<電訊條例>,非法廣播。而早前另一宗案件,終審法院判5名出席民間電台街頭廣播的現任或前任立法會議員上訴得直,撤銷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