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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調整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建議,保護海港協會認為條例應保留由法庭評估填海需要,不應改由行政長官及行會評估。
保護海港協會副主席徐嘉慎:「保護海港條例是由法律經過法庭去控制政府這大原則,由法庭保護海港很公正,但現時不是,現時是狐狸想吃雞仔,由狐狸做回保護雞仔,是否是笑話?」
海濱事務委員會港島區海濱發展專責小組主席何文堯:「這只是詳細列明行政步驟,如果想做大型填海應該有甚麼步驟要遵從,最終步驟到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認為你是否滿足,即使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認為你已滿足及同意,法例上仍然有權利進行司法覆核,最終決定權利在法庭,沒有將權力從法庭上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