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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5人接載示威者逃走,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年8個月至2年;另外12人上車逃走,暴動罪成,判囚3年8個月至5年10個月。
案情指,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工大學,有示威者從天橋游繩離開,何英傑等5名被告駕駛車輛接載示威者,另外12人登車逃走,全部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當中8人經審訊後暴動罪成,另外4人承認暴動罪。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案件暴力程度高,示威者大肆破壞校園,向警員投擲汽油彈、磚塊,外圍火光熊熊,猶如戰場;又指暴動有過千人參與,暴力行為令人憤慨及震驚,接載示威者逃走的行為,嚴重打擊司法公義執行;酌情扣減刑期後,分別判囚1年8個月至5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