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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就社工註冊局改組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立法會草案委員會完成逐條審議程序,下月恢復二讀。
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提交修正案,建議社工註冊局的正、副主席,由本來互選產生,改為行政長官委任。所有註冊局成員要由勞福局局長或獲授權人士監誓,不可以提交紙本宣誓,如拒絕或忽略宣誓,五年內不能再獲提名為候選人,亦不可以當選或被委任為註冊局成員。同時規定註冊社工一旦被裁定國安法罪成,即使所有註冊局成員同意保留註冊都需永久除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社工,在續牌或申請成為社工時,如果按原規定是有一個所謂『逃生門』,如果整個委員會27位委員一致同意的話,可以讓他有例外,成為社工,但大家一致覺得不妥當,犯了這些罪的人就終生不可以做社工,不設『逃生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