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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犯利用青年運毒重判囚30年

毒犯利用青年運毒重判囚30年

三名毒犯利用一名十五歲青少年運毒,分別被判監19至30年。法官形容今次案件嚴重,利用青少年犯毒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案情指,三名毒犯控制一名只有15歲的青少年,四次要求他由內地及澳洲運毒來港。但該青少年在澳洲時遺失毒品,販毒集團派人到澳洲把青少年帶返港後,威嚇及毒打他,迫使他繼續幫集團運毒。

 

法官認為,毒犯控制及剝削青少年,為集團運毒賺取利潤,案情嚴重,重判首名被告入獄30年,其餘兩名被告分別判監26年6個月及19年。警方表示,希望其他青少年引以為鑑,不要幫不法之徒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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