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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指,視女被告劉佩凝為屠龍小隊一分子,他將劉佩凝轉帳給他的錢用作賭波及旅遊。
劉佩凝是案中唯一獲得保釋的被告,她的代表律師開始盤問控方證人黃振強。
辯方指,劉佩凝並不是屠龍小隊的成員,因為屠龍小隊的成員群組、西貢試槍的群組,以及聯合其他示威小隊的群組,劉佩凝均不是成員,但黃振強指,會視她為小隊一分子,又指屠龍小隊的眾籌頻道「育龍」,由劉佩凝、黃振強,以及屠龍小隊「軍師」林銘皓共同管理。
他引述初次與劉佩凝對話,當時劉佩凝是一個名為「春田花花同學會」的Telegram頻道管理員。她聲稱一位示威者是「鬼」,黃振強向她解釋該名示威者是自己人,又自稱「屠龍揸fit人」需要資金買槍。
辯方指,他不是用文字說明要買槍,而是用綠色玩具槍表情符號,有可能是膠槍、水槍的意思。黃振強表示難以判斷,但承認沒有提過買槍的用途,及後亦無再向劉佩凝提及要買槍。
黃振強承認劉佩凝向他轉帳逾24萬元,他並無用作買槍,而是用作賭波及去泰國旅遊。在劉佩凝向他提供資助及利用「育龍」頻道眾籌前,他亦曾向3間財務公司借錢。
辯方又提到,屠龍小隊曾經剪輯示威的片段,製成宣傳片眾籌。黃振強同意片中沒有使用刀、槍、弓箭等武器,但指出有一枚汽油彈擊中警員腳部。辯方指,屠龍小隊並不是殘暴、兇殘的殺人組織,黃振強指自己不懂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