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海難調查委員會,恢復聆訊。由南丫二號的船長作供,他說,曾經接到南丫四號船長求救,但回應時已失去聯絡。
事發時,緊隨南丫四號的南丫二號的船長鄭木喜作供說,自己受僱於港九小輪,在國慶煙花前一日被知會,要在十一晚,借調去駕駛港燈員工船。他透露,當晚八時十五分,南丫四號離開港燈電廠後,大約三、四分鐘,就聽到南丫四號船長,透過公司的對講機求救,說被港九小輪撞倒,當鄭木喜回覆,對方已沒有回應。
當他再駛近,在距離南丫四號一百米左右,見到海泰號。他說,自己都駕駛過海泰號,所以一眼就認得出,當時海泰號着了紅色、綠色的航行燈,以及黃色閃燈。他又說,南丫四號很快傾斜,海面已有不少乘客,鄭木喜立刻指示大偈拋水泡落海救人,但他看不到兩船雙撞的過程。
而海事處負責當晚海上交通的高級海事主任孫志強就指,事前有同船公司開會交代,國慶當晚的海上禁區等。不過,港九小輪並沒有出席會議,處方將會議紀錄電郵給對方。
孫志強又指,事件發生之後,已經檢討日後開會是否需要同時邀請,如港燈等個別公司。他又承認,海事通告要求船上小童要穿上救生衣,以及確保乘客,知道救生衣位置,只是勸呼籲式,而非強制性。指引是在九一年,一宗導致兩死的事故制訂,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