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全方位:政府應否訂立《檔案法》(二)】前政府檔案處處長朱福強直言,對《檔案法》的論述已很清楚,市民不用懷疑,重點是如何立法而非應否立法。
朱福強表示,檔案始終是第一手資料,現時香港最急需處理的是電子檔案管理,包括分類、保存等,希望《檔案法》能保障市民權益,同時令政府不感到受威脅。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表示,根據現時守則,檔案保存30年後便會公開,部分敏感資料如涉及防務的檔案可能不會公開,但需要接受規管。陳家洛指出現在政府公開資料是無法可依,要麼發放「統一口徑」的資料,要麼發放的資訊太多,例如是宣傳單張等,但實際需要發放的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