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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實施,連日來引起不少混亂。環保署列舉多個情境,解釋在超市、百貨公司、美食廣場是否可以使用膠杯及膠食物盒。
近日有日式超市以紙盒裝壽司,做法引起關注。坊間有聲音認為管制即棄塑膠餐具規定模糊,環保署列舉多個情境解釋。
超級市場及百貨公司銷售盒裝壽司、三文治等食物視作外賣,可以使用膠杯及膠食物盒,而商場或百貨公司的美食廣場業務模式與餐廳無異,堂食不可使用膠杯和膠食物盒。
至於美食廣場在貨架上銷售預先包裝的壽司、三文治等則視作外賣,可以使用膠食物盒包裝,但若超市在店內的熟食部提供即時製備的食物,例如炒粉麵,並有堂食的用餐區,即不可使用膠杯和膠食物盒。
署方強調,上述情況與早前的說法內容一致。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當局一早應該清楚說明。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江玉歡:「這是一條法例,是一條新的法例、有關條款,我認為亦不可以避免不引經據典,我希望要引用法例,清楚地以書面解釋,澄清市民疑慮。」
署方又稱,顧客不會因為購買或使用即棄塑膠產品而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