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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行會成員湯家驊指,賦權行會就23條訂立附屬法例,不會擴大執法機關權力,但希望政府可以多解說。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強調,政府的權力不會過大。
政府在23條修正案提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為維護國安訂立附屬法例,違者最高判監7年以及罰款50萬。
行會成員湯家驊認為,附屬法例主要是處理行政措施,並不會無限擴大執法機關的權力。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附屬法例是不可超越主體法例,第二,絕少情況下,可以容許附屬法例可以設立主體法例當中沒有的罪行。在普通法制度下,有個附屬法例其實不是無限擴大執法機關的權力。我留意到,很多傳媒都留意,這個附屬法例可能會涵蓋到所謂管理外國傳媒的層面,這個會直接影響香港新聞自由的形象,既然是這樣,特區政府應小心處理、多加解說。」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稱,草案已列明政府的權力受約束,不會有過大的情況。至於修正案提出,政務司司長可就國家安全教育提供意見或發出指示,陳國基認為有需要。
陳國基:「最重要除了執法外,教育都很重要,因為每一個市民,特別是年輕人,他更要知道國家安全的重要性,為甚麼要有國家安全、與香港的繁榮穩定有何關係、與一國兩制有何關係,這個一定要很高度去看,由我檢視後再開展教育,就可以去實施去做,所以教育方面是非常重要,亦很有必要。」
陳國基又稱,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有助保護香港及外來投資者,強調會進行所有必須的法定程序,又期望所有立法會議員能夠支持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