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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如果市民無煽惑意圖而家中藏有蘋果日報,或者六四晚會刊物,並不會違反23條的煽動刊物罪。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列明任何人出於煽動意圖,發布、出售、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即屬犯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七年。有議員關注,如果家中藏有蘋果日報或六四晚會刊物等是否違法。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如果市民沒有煽惑意圖管有這些物品,不會構成違法。
湯家驊:「如果你家中有蘋果日報,我都不知道我家中有沒有,我以前也有看,不知道有沒有(蘋果日報)已放在床底作為紀念,空閒時在如廁時閱讀,即是證明你沒有犯罪意圖,就無可能犯罪。我覺得最簡單是扔掉或者收藏在床底,就不會瓜田李下,如果你說想冒這個險就好自為之。」
草案中亦提及披露他人犯叛國罪,如果任何中國公民知悉另一人已犯、正犯或即將犯叛國罪,但未有盡快向警方披露,最高可判囚十四年。神職人士及社工能否基於保密原則而獲豁免呢?
湯家驊:「法律上不承認有這豁免程度,我覺得個別人士要自己作判斷。他認為守法重要還是工作要求更加重要,但我們說有關國家安全問題,大家應該有意識,就是國家安全可能是相比任何事情都是重要。」
湯家驊相信神職人員及社工可以按常理判斷,信徒或求助人向他們告訴的事是否涉及違法,以及是否需要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