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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繼續審議有關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目前審議逾70條條文,周一會再加開8小時會議。
第三日會議審議條文中「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政府指,是要禁止公職人員利用自身身份發放假消息。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得通俗就是『放流料』,例如我屬於保安部門的政府人員,我偽造一份假文件,蓋印『機密』,原來一個外國國家明日會派軍隊攻擊香港散播出去。」
有議員關注涉及民生或經濟政策是否屬機密資料。
立法會議員(九龍中)楊永杰:「知道政府會撤辣,但我要『放流料』製造更震撼效果,不單撤辣,還會減更多印花稅。」
林定國:「如你說並非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我不明白你為何要做這種事,惡作劇為了甚麼?」
至於間諜相關罪行,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而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可判監14年,議員認為要設立受禁機構清單。
立法會議員(飲食界)張宇人:「我們經常看小說,知道CIA、MI6、Mossad,但是否真的有這些機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一些耳熟能詳(組織)就知道,正如你所說這些情報組織是隱密的,很多時候名字也不讓你知道,白名單只能包括很表面的組織,意義不大。」
會議亦審議境外干預的罪行,任何人如果意圖干預並配合境外勢力及使用不當行為,可判監14年。當局舉例指如有人受外國指使向政府進行遊說,期間隱暪與外國的關係屬於犯法,議員關注與外國組織正常交流會否觸犯法例。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西)葉劉淑儀:「很多外國英美智庫,他們的董事局或高層,很多時候有前高官。」
鄧炳強:「你的情況有機會變成配合境外勢力,涵意有機會切合但絕不會有罪行,因為罪行需要另外兩個元素,要有意圖,及帶來干預效果。」
葉劉淑儀:「但我覺得聽起來頗負面,例如我派年輕人去實習卻是配合境外勢力,不太好吧。」
鄧炳強:「我想不要拘泥於配合境外勢力不好聽,不犯法的。」
委員會已審議逾70條條文,周一會再加開8小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