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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公眾諮詢期間收到很多意見及建議,條例草案中的罪行是以諮詢文件為基礎,經過審慎考慮而制定。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條例草案已清楚介定各項罪行,而且定有適當的例外情況,以及免責辯護。此外,依據刑事法的一般原則,有關罪行是需要證明適當的犯罪意圖,要求必須證明被告人,在進行相關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活動時,是懷有所需意圖、認知或罔顧等犯罪意圖,無辜者是不會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