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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一名病人接受胰臟切除手術後死亡,法院裁定醫院沒有明顯發現惡性腫瘤,但仍動手術,須賠償家屬62萬元人民幣。
內地傳媒《新京報》報道,77歲病人張玉華2018年因膽囊結石在港大深圳醫院治療,被診斷為胰腺惡性腫瘤可能性大,接受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術,兩個多月後因肝功能嚴重衰竭死亡。
死者家屬向深圳法院提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事訴訟,鑑定意見指院方手術前沒有足夠證據顯示病人胰腺有明顯腫塊,手術創傷巨大,與病人死亡有一定關係。二審判處醫院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要賠償62萬多元人民幣。
死者女兒曾向深圳衞健委反映此事,但對方因「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決定不給予行政處罰,她亦以主刀醫生涉嫌故意傷害罪向警方報案,但報道引述警方指並未就此立案,正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