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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基本法》23條諮詢期明日結束,香港律師會向政府提交意見書,其中建議在「竊取國家機密」罪中引入公眾利益作辯護理由,認為可參考加拿大做法。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加拿大的《資訊安全法》同時亦都要求,一名被告如果想用公眾利益作為辯護理由時,亦要符合一些要求,被告披露訊息的目的是為了揭露其他人在執行公務時所犯下的罪行。另外,他事前需要採用法律要求的一系列步驟,包括向相關官員和機構報告有關事宜,而相關部門並未有在合理的時間內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