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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食環署建議修訂私營骨灰安置所豁免書資格,讓部分安置所符合豁免條件,估計將有約37000個龕位可以保留。
署方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2017年中起實施,上月底發牌委員會收到147份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牌照申請,而有61間正申請牌照,但當中25間因不符合豁免書的資格,有可能面臨大規模「清灰」。
為保留先人及家屬權益,署方建議放寬豁免書申請資格。有議員認為,政府需為放寬定限期,否則只是將問題延後。
立法會議員(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謝偉銓:「如果通過這些修訂條例,你何時可以處理50多萬龕位?你們是否有這樣打算?如果你們做完,發現也是不行,又要等七年,天都光了。」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如果他們取得原則上同意牌照或者豁免書申請,有效期一般是一年,即是他們要在這個時間符合這個要求,然後取得牌照或者豁免書申請。如果拿著暫免法律責任書,即是原則上同意這個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中的70多間,一般是三年時間,所以發牌委員會亦會嚴謹跟進。日後如果已給他們這些時間而不盡力完成,發牌委員會有機會拒絕他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