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社運人士古思堯在區議會選舉前,計劃到選舉事務處示威抗議,被裁定企圖作出煽動行為罪成,判囚九個月。
77歲的古思堯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
控罪指,他企圖在去年區議會選舉前,帶同抗議標語及寫有抗議字句的棺材,到長沙灣選舉事務處示威,他在出發前被捕。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裁決時指,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權利,而要在法律框架下行使,批評政策、表達相反意見並不構成煽動,但古思堯計劃抬象徵死亡的棺材和撒溪錢,是寓意推翻中央政府,他有計劃地聯絡記者策劃行動,一心以宣揚理念為目的,利用區選借題發揮,令人拒絕接受選舉結果,意圖激起他人對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的仇恨,最終目的是推翻政權,裁定他罪成。
古思堯求情期間,法官兩度打斷他的發言,指法庭不是發表政見的平台。
蘇惠德指古思堯「屢罰屢犯」,判刑要兼顧阻嚇性及逐漸轉趨平和的社會氛圍,最終判監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