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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垃圾徵費押後至8月1日實施,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立法會大會上稱,條例實施後有6個月適應期,若有需要會考慮延長適應期。
垃圾徵費原定4月1日實施,近月不時見到市民開始棄置大型垃圾。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稱,近一個多月回收物數量上升15%,已要求「綠在區區」營運者增加人手,並商討延長服務時間。
有議員在立法會大會上稱,環保習慣需時培養,建議政府延長條例實施後的適應期。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西)陳學鋒:「本身是移風易俗行為,若有些市民想清楚了解這個計劃,但原來自己不是很清楚,政府可否延長條例適應期。」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6個月時間作適應期,本身都不是一個很短的時間,但當然我們目的,是推廣大家學習去改變他們的行為,若見到真的有需要時,可以考慮延長適應期。」
有議員要求政府處理管理處涉嫌濫收棄置費用情況。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南)陳穎欣:「大型垃圾是11元標籤,但都有300元收費出現,有否行政罰則懲罰『趁火打劫』的行業壞份子。」
立法會議員(漁農界)何俊賢:「它收的是苦力費,不是收標籤費用,特區政府應該要制定一個操作方式,否則你延至8月1日,這些管理公司繼續讓香港市民成為待宰羔羊、『任你劏』。」
謝展寰:「有些(管理公司)將這些價錢列出運輸費用或清潔公司、人員處理費用,但很多時他們無列出來,是我們垃圾收費佔當中多少費用,我覺得這些造成一些誤會時,它是需要澄清。」
謝展寰又指政府目標是今年內為全港公共屋邨安裝廚餘智能回收桶,預計農曆新年前有約一半公共屋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