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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金融管理局發表諮詢文件,就訂立穩定幣(Stablecoin)發行人監管制度諮詢公眾。
立法建議包括以新法例實施發牌制度,要求法幣穩定幣發行人需獲取相關牌照,無牌發行人不可作推廣及向零售投資者發行。金管局指正式立法後會有6個月過渡期讓發行人申請牌照,當局審批時亦會考慮發行人的資本及流動性。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於《匯思》撰文指,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必須緊貼最新發展,建立一套既可保障金融穩定,又不會阻礙創新的監管制度,金管局正計劃設立「沙盒」,跟有意在港發行穩定幣的發行人就監管預期進行溝通,有關詳情將於稍後公布。
余偉文又稱,將仔細考慮意見,並繼續跟不同持份者溝通,留意市場發展及國際討論。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則表示,相關立法建議是促進香港第3代互聯網(Web3.0)生態系統發展的重要舉措,可以妥善管理香港穩定幣發展相關風險,跟國際標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