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完成去年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對警方投訴的最終報告。四十個投訴中,十個屬實,七個並無過錯。監警會認為,警方要保障集會自由,示威者要讓政要見到保安區內是否一刀切不能示威,須尋求法理依據。
去年八月副總理李克強訪港,引起連串保安安排爭議,監警會終於完成調查。其中李克強去麗港城家訪時,一個穿著六四T恤的市民被警方抬走,他投訴被警員毆打。監警會指,因為他拒絕作供,所以無法追查。但當時現場一位高級警司及一名總督察,無向當事人出示委任證及表露身分,監警會認為是疏忽職守,兩人被口頭勸喻。
另外,新城電台記者投訴,在李克強到訪何文田時,在採訪區內被女警搜查銀包,點算金額及的士收據,但無解釋原因,監警會認為是濫用職權和疏忽職守,女警亦被口頭勸喻。
至於當時採訪區是否設得太遠,監警會不認同警方指沒有問題,並將意見呈交行政長官再考慮。
今次接獲眾多投訴,監警會認為,如何劃定保安區一定要改善,亦要尋求法理依據,不能一刀切不許可公眾在保安區示威和採訪,示威者亦要讓政要見到。
監警會同時提到,警方部分行動指令提示警員要防止副總理難堪或受到威脅,不過,看不到警方有政治考慮。
今次共有13名警員要接受處分,其中兩人要接受紀律聆訊。監警會建議,警方日後策劃類似保安行動,要成立中央指令組織,不應由前線指揮官主觀決定保安區範圍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