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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財委會過去一年,通過66項撥款申請,平均每個項目審議時間為1小時21分鐘。
財委會主席陳振英總結財委會過去一年會議,一共批准66個項目,涉及1430億元撥款,部分項目例如簡約公屋審議時間較長。
陳振英在年結記者會上,主動提及委員無要求記名表決有各種原因,強調面對財赤高企情況下,會確保政府善用資源。
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振英:「任何一個委員都可要求記名表決,這是委員的權利,但是委員會考慮不同的因素決定是否行使,例如他們對撥款的態度,是否覺得有獨特立場而需要用記名表決方式,立此存照;又或者進行點名表決會否影響不在席委員的工作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