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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建議更新公務員守則,有議員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關注舉行工會活動會否等於反對政府政策,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稱,只要是合法、符合工會成立目的,就不會受更新的守則影響。
更新版公務員守則規定在任何情況下,公務員都不可組織或參與阻礙政府施政活動。在立法會一個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關注活動的定義。
立法會議員(金融界)陳振英:「守則寫公務員不可以直接或間接組織或參與阻礙政府施政的活動,想問當局會否擔心活動是很難界定?」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我們現在都看到在網絡的世界發表言論,甚至是呼籲大家採取一些實質行動的,效力都可以很大,所以大家在這方面都要小心,不是我沒有一些『落手落腳』走出來的行動就不算是活動。」
立法會議員(勞工界)周小松:「遊行,甚至一些工業行動,或是罷工的時候,這些是職工會條例賦予公務員工會的法定權利,和公務員守則會否有正面衝突?」
楊何蓓茵:「只要是合法的、合乎想表達意見的性質,亦合乎一般市民大眾可以接受的形式和熱度,我相信公務員守則對他們沒有影響。」
亦有議員關注高層公務員是否仍然應該擁有「雙重國籍」。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黃國:「治港者是必須愛國,又強調政治安全,如果仍然容許首長級官員,特別是部門首長仍可以取得(外國)護照,是否已經不合事宜?」
楊何蓓茵:「因為都牽涉基本法要求,基本法我們都知道是經過一個很審慎的過程,然後立法,我們在這方面都不宜改動,但在基本法對於主要官員是否有居留權有一個規定,我們認為在政治安全方面,在基本法本身都有一個平衡。」
楊何蓓茵又指,若收回的意見對大原則無反對,將會盡快推行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