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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上訴 法官押後裁決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上訴 法官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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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上訴 法官押後裁決

【Now新聞台】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年拒絕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包括時任副主席鄒幸彤等三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判囚四個半月,他們不服上訴,案件押後裁決。

正在還柙的鄒幸彤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她與支聯會前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之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代表三人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陳詞時強調,控方必須舉證至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而並非只是懷疑或者看來是「外國代理人」,假如未能肯定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就不能入罪。

戴啟思又指,控方沒有證據證明他們與外國政府及組織有聯絡,警方發出的遞交通知書亦沒有指出支聯會與哪個外國組織有聯絡,以及支聯會為了甚麼利益而與外國政府或組織聯繫。

法官黎婉姬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預計需時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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