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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最近工業意外頻生,政府稱會檢討《建築物條例》,有立法會議員相信提高罰則有阻嚇力,有工會就促請地盤施工前做好全盤安全規劃。
政府今年4月修訂《職安健條例》,但工業意外不跌反升。建造業總工會統計數字顯示,修例後至少20名工人死於意外。
工會指,在施工前就做好安全規劃,不應將安全責任只放在安全主任身上。
建造業總工會安全顧問李光昇:「誰管施工就誰管安全,不是由安全主任管安全。安全主任沒有能力、亦不能夠取代施工人員管理安全。安全主任在整個地盤再多也只是幾個,但同一時間有很多地方正在施工。」
有立法會議員指意外數字反映情況嚴重,希望政府加快處理程序,向業界發出清晰訊息,干犯法例會受到重罰。
立法會議員(勞工界)周小松:「審批後不予續牌,這就影響到公司的所有建築工程,沒有建築牌照,就所有工程都不可以做。」
工程師學會就認為,現時《職安健條例》最高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已有相當阻嚇力,不應同步檢控及紀律處分。
工程師學會安全工程專責事務委員會委員何賜明:「我覺得有些不合邏輯,法庭都未判這件事情,就要採取紀律聆訊,是否雙重標準去審案?發生意外,是否完全責任在承建商身上?責任在所有持份者身上都有,不只是在承辦商身上,承辦商只是工人的上級,組織工人去施工。」
他又說,現時紀律委員會處理部分個案需時長達10年並不理想,建議加快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