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僭建事件有新發展,屋宇署晚上發聲明,指早於2000年進入梁振英赤柱東頭灣道舊居時,已發現有樑、柱、牆及樓梯等僭建物。但屋宇署無解釋當年為何無公布。
梁振英晚上出席活動時未有回應有關僭建問題。
屋宇署晚上發稿,指早在2000年12月及2001年1月,曾經多次進入梁振英的赤柱大宅視察,又指根據圖則,屋與後面人造斜坡之間是有空間,而屋宇署發現空間內有僭建物,包括有樑、柱、牆、樓板及樓梯。但屋宇署就表示,不知道裡面的面積及用途。
到01年1月,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已經完成清拆及修復工程。
屋宇署本星期二曾到梁振英的赤柱大宅視察,但找不到通道,未能確認大宅與後面人造斜坡之間的空間內有沒有僭建物。
不過據了解,屋宇署當日視察時發現了一個氣窗,而該個氣窗當年巡查時並不存在。屋宇署正調查是否有人再使用該空間,空間內有否新的僭建物。
翻查資料,屋宇署早於01年曾經就梁振英赤柱大宅僭建發聲明,但當時只是說梁振英在未經批准下,花園有加建蓋篷,以及單位有改建情況。並無提及今次所講的,大屋與後面人造斜坡之間的空間內有僭建物。
屋宇署發言人說,暫時未能解釋當年為何並無公布,只強調會不偏不倚執法,不會因業主是高官或知名人士,在執法上特別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