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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港大學生評議會前年通過感謝七一刺警案疑兇動議,4名港大學生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罪,各判監兩年。
早前已還柙的4名被告,包括時任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等,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
案情指前年7月刺警案之後,張敬生主持評議會會議,帶領各人默哀悼念疑兇,郭永皓動議議案致謝。另外兩名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及容頌禧分別和議及發言。他們原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及後獲撤控,改控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罪。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四個被告有不同角色,分別是推動者、附議者等,他們被培育作為精英及年輕人榜樣,但卻濫用權力、公器私用、沒有盡評議會的職能,選擇以港大學生組織中最具代表性的官方渠道,煽惑他人,令他們的煽惑可信。
而動議全程經多個網上渠道直播,隨後被傳媒廣泛報道,甚至引起國際關注,認為被告清楚後果而有意為之。法官又指,提出動議當時警方仍未清楚刺警案疑犯動機或檢獲遺書,動議並無基礎,但會令一些對警方已有偏見的人加深印象;又指港大是本地以至國際上的最佳大學之一,各被告人是港大學生的領袖,社會人士會視他們為接受過良好教育的有識之士,他們的言論很可能對社會造成影響,認為案情嚴重,需要判處阻嚇刑罰,故判處各人監禁,量刑起點為35個月。由於被告認罪等,扣減至每人監禁24個月。
法官指,年輕及身為學生不應成為有利的求情原因,所以不接納4名被告以年紀作減刑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