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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七人被控於元朗721事件暴動,一名警長作供指,林卓廷當晚曾致電查詢警方人手及部署,亦說過不需要警方保護。
因初選案還柙的林卓廷,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應訊。
控方傳召時任元朗區警民關係科警長作供,他現時已退休,他指當晚約9時15分收到區議員及社區人士電話,指元朗雞地有多人聚集,疑有毆打事件發生,他收到消息後通知主管。約一小時後,他收到自稱林卓廷的來電,對方指從時任元朗區區議員黃偉賢取得他電話。
林卓廷說元朗有人聚集及追打年輕人的事件發生,詢問警方有多少人手,會如何部署,要求警方處理。警長回應稱不知道。
其後林卓廷指他正從九龍乘坐西鐵入來元朗支援年輕人,警長回覆叫他千萬不要入元朗,雞地有事情發生很混亂,如果林卓廷到場有事發生,警方需要些時間到元朗站救他,又指他到場只會令事件更混亂及火上加油。林卓廷說「不用你們保護」就掛斷電話。
林卓廷代表律師盤問證人指,林卓廷沒有在電話說「不用警方保護」,亦沒有要求他提供警方的人手安排及部署,證人亦沒有勸喻他不要入元朗,證人不同意說法。
律師亦提及區議員黃偉賢在事發前曾致電給證人,稱收到消息指「鄉事吹大雞」,希望警方加強部署,當時證人說警方有安排人手處理。
證人稱不記得及對事件無印象,法官陳廣池質疑證人身為警長,有說過就有,沒有就沒有,為何會說不記得。
證人續指沒有說過,因為不是他職級可以做到有關的部署安排。
辯方展示多張721當日多名白衣人在南邊圍等地聚集的照片,其中一張背景是厦村鄉。
律師盤問指證人現時是否在厦村鄉任村長,證人同意。
證人作供時確認與林卓廷在721當日的電話記錄,是事隔一年後補寫,案件星期五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