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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記協主席陳朗昇採訪時,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控阻差辦公。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囚5日,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陳朗昇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
案情指,陳朗昇於去年9月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
裁判官梁嘉琪裁決時指,警方證人誠實可靠,陳朗昇看見便衣警員出示委任證,已知悉她的身份,但仍拒絕出示身份證,是蓄意阻礙警員執行職務,裁定他罪成,考慮陳朗昇當時態度、罰款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亦未見陳朗昇有悔意,不宜判社會服務令,判他監禁5天。
陳朗昇獲准以三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