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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有律師提醒,證券型代幣(Securities Token Offering ,STO)屬於新投資方式,投資者需具備充足的專業知識,亦要留意未來法規變化可能構成的風險。
根據現行條例,STO相關投資只僅持有最少800萬元資產的專業投資者參與,有律師提醒,單是面對資產有可能被抵押或質押的風險,投資者本身需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
律師鄭宗漢說:「信託形式持有的信託人,理論上應該有實益擁有人的同意,才可進行抵押,不過,要留意銷售文件、認購書內是否已有這個授權,授權代理人進行這抵押,因此,我們一直強調,必須具備足夠專業知識才可認購。」
以STO基金投資商舖,跟投資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性質上有部分相近之處,均以間接方式投資物業,賺取所分派的淨租金收入,不過,律師提醒,要注意兩者監管程度的分別。
鄭宗漢說:「房地產信託基金上市須在交易所掛牌,須符合上市條例,上市條例的監管於上市後仍受監管,但STO就少了這一步,證監會的監管仍然存在,但少了上市條例,一些長期管制或合規要求。」
他補充,STO屬新型投資產品,將來或會被立法規管,投資者需注意相關發展可能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