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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警方公布今年首八個月共發生71宗致命交通意外,是近三年最高,呼籲行人要使用過路設施。
今年首8個月的71宗致命交通意外,合共奪去71人性命,比去年增加百分之34,其中44人是行人,佔總數逾六成,當中27人為65歲或以上長者。
警方指,有部分行人違反交通規則,主要原因是心急和貪方便,亦有人心存僥倖,錯估車速及路距。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調查及支援組督察陳倩衡:「違例人士會覺得幾步路很近,跑快兩步就可以,但是車速同路面的實際情況未必是大家能夠掌握到的,所以千萬不要罔顧交通燈號,或者不使用合法的過路設施。」
警方上月中至本月頭,於174個人車繁忙地點展開大型執法行動,主要針對行人亂過馬路,票控了1785名違例行人,當中有四分之一是65歲或以上人士,最常見是不遵守交通燈號,或沒有使用15米範圍內的行人過路設施。
警方亦票控2411個司機,大部分都是職業司機,涉及行車時使用手機或超速等。
警方又指,近月在全港50多個地點派發單張和紀念品,提醒市民留意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