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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警方即日起,在西貢等水警東分區實施水上電單車試驗計劃。警方指,水上電單車沒有外露螺旋槳配置,適合在淺水區及海灘等救援工作。
接到報案後,由無人機確認遇溺者位置,與此同時,水警即刻駕駛水上電單車到場。
警員:「先生,舉起你的左手。」
水警將遇溺者拉上電單車後的救生浮板,再用身體壓住遇溺者,防止他再墮落水。水上電單車將遇溺者送上支援船。整個模擬救援過程,只是用了大約一分鐘。
警方租用了兩架水上電單車協助海上救援工作,首階段將會在西貢等較多水上活動的地區試行。
水警東分區行動支援小隊主管黃耀邦:「這兩艘水上電單車速度十分快,極速達到每小時50海浬,所以在應接案件時,提供快速的到場時間,因為海上搜救是爭分奪秒的,所以我們認為如果水警都有這個能力,可以大大加強海上救援效率。」
水警東分區助理指揮官(行政)曾潔盈:「我們希望透過水上電單車沒有外露螺旋槳的特性,可以幫助我們更快速及輕易進入淺水區、海灘或擠擁的船隻繫泊區,進行一些搜救任務。」
這部水上電單車長大約三米、闊大約一米,每次最多可以載三人。
對比一般的水警輪,這部水上電單車可以接近淺水區,甚至可以在沙灘範圍進行救援工作。
警方又指,會向駕駛水上電單車的警員提供保護裝備。目前初步計劃會試行至11月,檢討成效後,會再決定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