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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今年首七個月有38名行人因交通意外不治,是所有道路使用者中比例最高。警方下周一起將會在全港嚴厲執法,票控亂過馬路等違規行人,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00元。
前面就有行人過路處,就這樣「攝車罅」很危險的,話音未落你更危險,在雙程路中間行走,前後都有車,就算是賽跑冠軍都應該用紅綠燈。
警方指,今年首七個月發生61宗致命交通意外,導致38名行人死亡,其中23人是65歲或以上的長者,他們通常不當使用過路設施或過路不專注。
市民:「行得慢就先不要過,自己知自己有多少時間。」
市民:「總言之綠燈才會過馬路,我們年紀大,年輕人或會(衝紅燈)。(走得慢又閃燈怎辦?)走快兩步。」
他駕駛巴士二十多年,表示周不時有行人亂過馬路。
巴士司機:「特別衝燈尾最多,有些人不看燈的,一是響號或駛過旁邊行車線,你響號他還罵你、手指指。不要看那麼多手機、不要專注談天。」
警方下星期一起將展開全港大型執法行動,針對行人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攀越欄杆進入車路等等。
警方交通總部道路安全課高級督察陳浩文:「有一些行人天橋、行人隧道、斑馬線或行人過路燈的過路設施,這些行人都是沒有去用。在胡亂過馬路的部分,我們還發現佔超過一半會『攝車罅』,又或過分走近大型車輛的旁邊。」
警方強調會嚴厲執法,期望阻嚇市民改變錯誤行為,但未有透露會部署多少警力及行動完結日子。
警方亦會連同少年警訊及耆樂警訊等人員,一連兩日在全港25個地方派傳單,提醒市民注意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