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計劃修訂《噪音管制條例》,禁止店舖及商販用揚聲器在公眾地方叫賣,及引入1萬元定額罰款。有市民表示歡迎,不過有商販就認為新罰則太重。
這間叫賣,這間又叫賣。
用「大聲公」叫賣是香港不少街市的特色,不過這種有點擾民的特色之後可能會絕跡。
環保署建議修例,禁止商販在公眾地方用揚聲器叫賣及制定1萬元定額罰款機制,並提高現有的罰款額。
有買菜的市民表示歡迎。
林先生:「應該不可以叫賣,因為大家平均做生意最好不好叫賣,客人喜歡哪一檔就那一檔。」
鄧先生:「叫賣對於營業沒有甚麼幫助,禁止就對附近街坊可能舒服些。」
有曾經被罰的店主,就覺得修例後罰則太重。
店主:「大聲公當然有幫助,不用真人叫賣,但不要太大聲就可以。其實警告我們都知道,不會太大聲,除非定額我們不敢用大聲公,但如果太多,誰人敢?我賣店舖給他都不夠。」
環保署指,近年收到的相關投訴大增,單計去年有超過500宗投訴,比前年多約2成,因此每年都有增加巡查,去年一共巡查約1300次,又聯同警方等其他部門聯合執法,指部門已經用盡條例下賦予的權力,但認為成效不理想,因此建議修例。
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李志坤:「我們給傳票,然後搜證,當我們同事去取得所有證據,知道誰是人是店主及所有資料後,還要向法庭申請傳票,其實都需要2至3個月。在這個程序內,有些短期租約的店主找不到,令我們的執法很困難。」
他亦指今次建議修例只限制街上店舖,商場內的店舖因為不屬於公眾地方而不受規管。
至於使用揚聲器播放宣傳歌曲是否屬於叫賣,則有灰色地帶,歡迎市民諮詢期內提出意見,期望下年向立法會提交草案,2025年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