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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土地樹木投訴,發現每年有逾千宗投訴涉及部門權責爭議,其中數十宗需時超過三個月才回覆投訴人,建議樹木辦做好統籌及督導角色。
本港不時發生塌樹事件。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樹木辦及10個部門有關樹木投訴的處理,政府現時主要透過1823接收樹木投訴,每年平均接獲約2.4萬宗,平均約1100宗涉及部門權責爭議,其中數十宗需時超過三個月才回覆投訴人。公署研究三宗投訴發現待樹木辦介入,可能已過四至六個月不等。
不過,即使樹木辦去年年初試行提前介入,整體處理時間亦沒有明顯減少。
公署建議樹木辦將個案處理時間納入介入準則,亦應要求各部門就回應樹木投訴工作訂時限。
申訴專員趙慧賢:「中央統籌及督導的樹木辦應該要站得前一些,在督導及統籌方面要到位,而樹木管理的部門也需要有足夠資源及重視。另外,有系統管理如何管理樹木,尤其如何做樹木投訴的處理。」
公署又指,樹木辦應指示各部門在出現權責爭議時,及早安排聯合視察,釐清責任。
另外,公署又發現地政總署其中一宗樹木倒塌風險的投訴,逾一年才透過1823回覆投訴人正調查個案,公署認為拖延情況不能接受,需要持續監察。
趙慧賢:「尤其是預期不答覆方面真的不理想,慶幸最近已經作出大改善,最近的數據顯示,由二千多宗跌至四宗預期回答1823。」
公署期望地政總署落實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