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審計署審查主任涉於前年使用假「安心出行」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被裁定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罪名不成立。
案發於2021年11月,當時政府規定凡進入政府處所,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被告莫冠恒涉使用假「安心」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裁判官屈麗雯裁決時指,由於未能確認被告手機有沒有下載官方安心出行,以及審計署一向容許同事抵達辦公室外才掃碼,因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