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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僭建面積與聲明相差百多呎

梁振英僭建面積與聲明相差百多呎

屋宇署第二次派人到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山頂大宅視察,並將四號屋地下僭建室的磚牆打開,發現牆身後僭建了30平方米、即大約327呎的空間,較梁振英早前書面聲明所指的二百呎超出約六成。

屋宇署第二次派人到梁振英大宅逗留兩小時,包括一名結構工程師。

他們傍晚離開時指,已經打開四號屋地下僭建室的磚牆。

屋宇署表示,地下僭建室的面積是30平方米,即大約327呎。

但梁振英早前在書面聲面指,地下僭建室面積約200呎,與屋宇署的結果相差百多呎。

梁振英中午出席總商會午餐會,以及下午再到一個公務員酒會時,都無回應關於僭建事件的提問。但特首辦在晚上以書面回覆傳媒的查詢。

梁振英日前指,用磚牆封住地下室時無通知屋宇署,是他第一次處理僭建。但事實是梁振英在十二年前,已經處理過赤柱舊居的僭建。

特首辦回覆傳媒,梁振英處理赤柱僭建時是在搬離赤柱舊居後,收到屋宇署指有僭建物的通知,再找認可人士處理。

而山頂大宅的僭建,梁振英是去年10 月居住期間發現的,與赤柱舊居的情況不同,所以無向屋宇署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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