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初選案續審,其中一名被告民協前主席施德來作供,民協一直擁護中國主權,又認為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
施德來自行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稱自己2005年加入民協,而政黨的宗旨是擁護中國主權、落實一國兩制、促進民主及服務基層,一直沒有改變過。雖然不滿政府處理2019年反修例事件的手法,但仍願意與政府聯絡,反映民生意見。
他提到參加初選是因為自己在正式立法會選舉中勝算低,希望透過初選宣傳自己及改善民協形象,評估自己初選勝算亦不高。
他指民協過去一直被認為騎牆、弱勢,因此有用形象技巧,及選舉語言配合當時選舉處境,希望改善形象。
法官李運騰質疑,所謂改善形象是否連政治內涵及立場都有改變。施德來指內涵不會變,民協傾向與政府溝通的立場也不會變,但初選到了6月時,議題較為政治化,所以在選舉策略及發言上立場「企硬咗」是因為選舉需要。
他又指沒有印象協調會議有討論過否決財政預算案,又指以他理解「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沒有捆綁或一定要否決的意思。他指自己真的相信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
法官陳慶偉就表示,即使基本法賦予權力,立法會議員都需要正當運用。反問他,法官也有很多權力,但是否可以因為不正當的理由,將一個人胡亂定罪或釋放。
法官陳仲衡指,施德來在社交網站曾經提到要「深入敵陣」,他解釋「敵陣」是指工聯會的選區,以敵人稱呼工聯會,是因選舉要用較誇張形容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