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立法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今屆立法會可照常在7月至10月休會。
今屆立法會會期由1月開始至12月結束,有別於以往在10月開始,一般7月中會休會,俗稱「放暑假」,但立法會改制後,若照常在暑假休會,將違反議事規則,即同一會期內連續兩次會議,不得相隔多於6星期。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提出修訂,但強調如有需要,主席有權在休會期間召開會議處理緊急事項。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雖然立法會結束及開始時間有所改變,但立法會行之有效的年度立法工作模式沒有改變,每年7月至10月中,雖然通常無安排立法會會議,但各委員會,包括事務委員會、法案委員會以及審議附屬法例的小組委員會等,在7月仍然會繼續開會。」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陸瀚民:「學校有暑假,跑馬有歇暑,不過立法會議員,我可以第一身告知大家,真的實在沒有這回事,反而立法會議員實在是休會而不休息,只是坊間有時便於稱呼,就會將立法會大會休會,誤稱為暑假,這絕對是說錯、誤解,因此我們要合力將其正名為立法會大會休會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