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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競委會發現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對合作餐廳施加限制條款,包括阻止合作餐廳在平台以外提供較低的餐價,可能妨礙新成立平台進入市場,亦影響消費者的權益,兩個平台承諾作出改善,包括取消價格限制等。
一場疫情,消費者更加依賴外賣,用手機按兩下,美食就會「自己送上門」。
香港兩大外賣平台Foodpanda和Deliveroo合共超過九成市場佔有率。競委會的調查發現,兩個平台與餐廳訂立的協議,有損害競爭的條文。
兩個平台分別列明餐廳如果只與單一平台獨家合作,會向餐廳收取較低佣金,不過一旦餐廳想同時與其他平台合作,可能會面臨懲罰,餐廳對外賣的定價亦受限制,兩個平台禁止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或其他網上外賣平台提供較低的餐點價格,必須和平台價錢一樣,不准售價便宜一些。
競委會認為兩個平台的做法可能妨礙新成立或小型平台進入市場,令餐廳和消費者無法享受競爭帶來的好處。
兩個平台各自提出修訂條款,即使餐廳日後與其他平台合作都不會失去獨家合作的獎勵,又會修訂獨家合作條文,即餐廳可以更易轉換平台,並刪除價格限制條文。
競委會邀請公眾提出意見,為期兩星期,再決定是否接納平台改善建議,一旦接納,兩個平台需於90日內修訂建議並通知合作餐廳,新條款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