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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就強制舉報懷疑虐兒提交條例草案,社工、教師及醫護人員等列為「強制舉報者」,如他們未有履行舉報責任,最高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但會設有免責辯護。
因應近年虐兒個案時有發生,政府建議立法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計劃規定經常接觸兒童的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別的23類從業員,即社工、照顧機構院長、教員、宿舍舍監、醫護人員、藥劑師、營養師、牙醫、助產士等會被列為強制舉報者。
若有合理理由懷疑有18歲以下兒童受虐,包括涉嫌身體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顧及心理虐待,必須向警方或社署舉報,但不包括由另一名兒童造成的傷害及意外造成傷害。
當局會提供電子學習平台課程,給予強制舉報者學習,讓他們有足夠專業判斷個案嚴重性,如未在合理時間內舉報,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當局指,不適合為「合理時間」設限,因每宗個案情況不同。
立法亦建議保障強制舉報者,包括不會因舉報而招致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任何人不得故意阻止舉報等,同時設有免責辯護,包括強制舉報者真誠而合理相信延誤舉報對兒童最有利,以及相信另一名強制舉報者已就相同個案作出舉報。
當局目標在下月中提交草案予立法會審議,有關強制舉報機制會在立法後18個月實施,又預料立法後接獲舉報的個案會增加,因此社署會設立新的留宿幼兒中心,並於明年第一季啟用,以增加緊急安置服務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