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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計劃在今年與兩間電力公司就管制計劃協議進行中期檢討,有議員認為兩電有百分之八的准許回報是不合理。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北)田北辰:「今次港燈出事,是因駁錯後備電纜,這又有關係,後備電纜是其中一個資產,同樣計進基本電費,究竟還有多少完全沒作用的資產?正常生意要清走沒用資產,他們就愈多愈好,變相雙重懲罰市民,加了電費又沒功能,還增加停電風險。」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那些資本須與發電直接有關係、與發電、供電直接有關係、以及多於需要那些,其實都可從中剔除,目前都有機制,當然會看看可否將範圍或者準則再細緻一點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