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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提出修訂區旗及區徽條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是因應前年修訂的《國旗及國徽條例》而提出這次修例,包括當國旗和區旗國徽和區徽同時升掛時,以國旗和國徽優先,另外,市民不得焚燒、損毀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區旗及區徽。
活動主辦方在活動結束後要按特首規定收回現場使用的區旗或區徽,修例內容涵蓋現實或網絡世界,同時提出會在小學及中學加強區旗及區徽教育,而本地免費及收費電視台須播放有關宣傳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