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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四名警員涉嫌於2018年調查販毒案時捏造搜屋紀錄,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之一林耀然脫罪後離開屯門裁判法院。
裁判官黃國輝裁決時指,雖然被告未有紀錄列明沒用警車到住所搜屋,是因為不夠油而換車,但認為不是故意遺漏,不構成行為失當。
他又質疑屋主父母證供的準確性,加上第三被告羅學鍵能準確畫出住所的草圖,指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各被告沒有到住所搜屋,判四人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