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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日前到立法會與議員座談,身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立法會議員陳勇引述夏寶龍指,市民可以遊行,但必須依法進行,亦可透過立法會議員理性表達意見。
立法會議員(人大、政協及全國性團體代表界)陳勇:「 其實是可以遊行,但要依從法律規定,以我當時自己的理解,不是動輒便遊行,最主要是我們可表達意見。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這便是一國兩制下,我們擁有的權利。但如他所說,特區政府和市民的良性互動關係,是政府有效回應市民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