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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每逢周末或假期,有市民都會選擇到露營車渡假,有露營車的營運者指,目前政府無專責部門統籌發牌程序和條件,促請政府訂立清晰指引或法例,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可持續大嶼辦事處正協助他們跟進。
黃生一家與朋友留港渡假,選擇用四千多元在露營車過一晚另類Staycation。
客人黃先生:「酒店只有房間,沒其他東西玩,這裡有草地讓小朋友跑。(有否看過這裡有否領牌?)沒有。(覺得是否重要?)要有消防通道讓救護車進來,都重要的,有規管會較好。」
這個露營場本來沒有羊,後來有人送了兩隻羊過來。場地負責人指,愛惜小動物也是兒童教育的一種。
這個在貝澳的露營車場地,場內有10架車,平均每星期有150至320名客人。根據《旅館業條例》,任何人提供短期住宿的露營車都要申領露營車營地牌照,但盧小姐經營了6年以來,都未成功申請。
露營車場地負責人盧小姐:「他要你有很大座的消防栓,內裡有按鈕連繫所有露營車,條件很苛刻。」
她同步亦向城規會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經歷三次申請和覆核終成功,但在等待地政總署批出豁免紙期間,城規會的改劃許可又已過期,需要從頭申請。
盧小姐認為政府應指定負責發牌的部門,並統一發牌程序,令業界有法可依。
盧小姐:「其實政府現在沒有一個清晰指引,到底你拿甚麼牌,我覺得無論你說我犯不犯法都好,政府是有責任跟我說我是根據香港哪條法例、要向哪個部門拿甚麼(批准)。」
她希望政府設置緩衝期,在未統一露營車的規管前,向業界發出臨時牌照,讓業界有充分時間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