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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口罩令本月初已撤銷,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大會上指,香港仍有國家安全的風險,目前有需要保留《禁蒙面法》,有議員質疑要求放寬《禁蒙面法》的人是居心叵測。
《禁蒙面法》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訂立,至今已三年半,在立法會大會上,有議員向政府提出放寬。
立法會議員(社會福利界)狄志遠:「現時的社會環境與2019年的情況有很大差別,今時今日是否適當時候,可以檢討《禁蒙面法》?」
鄧炳強:「香港仍然有國家安全的隱患,我們認為目前仍要保留這法例,當然這條例只適用於公眾集會、公眾遊行,對市民日常生活不會有影響。」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南)陳穎欣:「有議員反而想放寬《禁蒙面法》,助長『亂』的根源,實在是居心叵測,如果真的是要檢視,我認為《禁蒙面法》應該是要調高罰則。」
鄧炳強:「我們認為根據現時的做法是比較穩妥的做法,當然我們會適時看是否需要檢視。」
局方指條例生效以來,有75人被檢控,26人被定罪,分別被判監10日至8個月。
鄧炳強強調在公眾集會或遊行,只要有合理辯解都可繼續戴口罩。
立法會議員(新界東南)李世榮:「那我是否要去看醫生,取張醫生紙、戴口罩,便可去參與這些遊行?」
鄧炳強:「如果你當時戴著『豬咀』(防毒面罩),指這『豬咀』是面罩,很明顯就不是合理辯解,又或者你戴著『V煞』面具,似乎亦不是合理情況,反過來如果我們查問時,該人能出示自己是有病的,都會看他當時的行為是否配合。」
鄧炳強又多次引述終審法院在2020年的判詞,指戴蒙面物品並非和平集會的核心,即使市民不戴都可和平示威。